文化人自杀现象的是非功过之谈

金枫吟

  这个问题颇为复杂,至少需得从两个层面上来看。
  先从自杀者个人的层面上看:除了极少数的情形,如恶贯满盈的大坏蛋、恶人畏罪自杀而外,任何人用自杀的方式告别这个世界,都会引起亲人的无限伤痛、周围人的难受、同情、关切、甚而是震惊。那么是否就应认为所有自杀都是没有道理,都是不可取的,甚而均应予以否定或谴责呢?或认为自杀者是一个怯弱的人,缺少勇气与毅力直面应对人生的苦痛或/及难关?自杀者对自己的宝贵生命极端地不负责,也愧对亲友、愧对社会。不管什么理由,自杀都是一种消极行为?我们如仔细地考察具体的自杀案例,可能会得出事情并非一概如此的印象。虽然大多数自杀,无论对社会对个人确是一种遗憾、一个悲剧,或一种无奈。然而确有自杀是一种壮烈之举的实例,如董承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扑身堵枪眼,其英烈壮举永为后世传唱;《骆驼祥子》的作者老舍先生,大义凛然地走向太平湖…….他以他悲壮的死向恶势力宣战,唤醒了沉睡的民众,他的自杀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海明威的饮弹、三毛之死也是令人久久怀念,文革中以死抗争的上述诸多文化名人则至少让我们敬佩他们的气节人品。
  有人对文化人的这种自杀情不自禁地予以歌颂。特录上学者于世存的一首诗,题目是《生死》,其中关于死的一段是:

  放弃那些应该放弃的,
  虽然我们怀念着光阴,
  像春日里送走水一样的客人。
  我们送走生命,
  不过送走了一位客人。
  有一点儿惆怅,
  还有一点儿欢欣。

  这诗,倒是写得轻松、飘逸、洒脱,但自杀毕竟是惨痛的、损失巨大的、无可挽回的。自杀者一了百了,但其身后,家人、亲朋好友、同事、同志多少人会为之哀痛不已;与他(她)相联系的社会界别将因之而受到不同程度的震动或不安。
  我们能如此轻松地为自杀、为死亡唱颂歌么?
  文化名人,他们是社会精英的一部分、一个相当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的创作需要激情、需要灵感,他们的文化气质、精神特质往往与常人有很大的不同。在对肉身的保有与灵魂的自由自在、事业的延续与生命的延续两者之间必须做出抉择时,何者更为重要?亦即在生与死的价值的认识与评价上,他们与普通人迥然相异,所以一般人无法理解他们最终的死亡抉择。如本文前面述及的海明威、川断康成、三毛、海子、顾城等早已声名显赫,世上有几人能获得他们所取得的成就与荣耀?有什么理由要与人世长辞?也有人对老舍、邓拓、赵树理、杨朔、田家英、傅雷、严凤英、上官云珠、赵丹等人在文革时期的迫害下被逼自尽可以理解,?但有人仍然要问,为什么不能熬下去、坚持住?为什么不能像巴金、矛盾先生那样熬一熬,挺过去?严冬过去是新春,巴金、矛盾不就终于盼来了中国的改革开放,盼来了真正的文艺春天。巴金先生一直能活到今日,这一奇迹不是很有启发意义么?一些自杀的文化名人其实正处于创作的最佳时期,突如其来的自杀对文化文艺事业、乃至对整个国家都是莫大的损失。因此虽然有以上简述自杀之各种缘由,我们从总体上说,不赞成自杀行为。何况轻生者,欲采取断然行动时,其面临的危机、麻烦或挫折,在很多情况下经努力是有办法克服解决的,他们的心理障碍只要及时表述,有亲人及社会各有关方面不懈的、耐心的关爱与帮助是可以化解消除的。
  还有人提出一个迫有意思的问题,即人对自身的生死处置的自主权问题。虽然我们承认人的生死自主抉择权,确应被视为每个现代人拥有的一项基本人权,但生命太宝贵,我们不可任由这项人权被轻率滥用。文化名人绝大多数是社会的社会的精英,他们的暴亡是他们所体现或代表的有特色的文化的无可挽回的损失,同时必然引起社会某种程度的的震动与不安,所以我认为对文化圈的自杀现象应予特别的高度关注,并尽可能予以防范干预,尽可能地减少此类自杀悲剧的发生。
  从以上多角度地分析,我们虽很难单一化地、绝对化地评价各类自杀的功过是非。但从总体上说,自杀应被确认为是个人的一向极端消极行为,也是社会的一项悲哀。
  二是从社会层面上看:日本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都有所谓的自杀文化情结,对"杀身成仁、舍身取义"的自杀行为给以很高的评价,显现出封建时代政治思想、伦理及文化的色彩。但现代文明社会愈来愈看重人自身的无上价值,把人的生命生存权看作社会公认的人权中的最高者。世间中一切最最宝贵的便是人,人创造了文明社会的一切。因此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自杀是不合理的。虽然任何一个社会体制之下都难免不时有自杀发生,但低自杀率才是社会文明昌盛的标志,反之亦反。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如此评论道:”急剧的社会变迁是中国人自杀率快速上升的根本原因,不管是哪种类型的自杀都会对社会产生不良的影响。自杀心理像一种瘟疫,也会传染的……”;“如果一个社会自杀者越来越多,那么人们对这个社会的信任感就会越来越低,这个社会的公民认同和合法性基础就会越来越薄弱,这样就会动摇这个社会赖以存在的社会心理基础”。故而从社会层面上讲,自杀现象层出不穷令人沮丧,文化界名人的自杀倾向更不可等闲视之。我们如果闻悉这样那样的自杀事件,并且知道一些背景情况,就应当对其个人原因、尤其是社会原因进行分析研究,而不只是当作一项谈资内容,或仅仅发一两声感慨了事。大家均能从社会的层面上去看待分析自杀现象,参与到此类自杀行为发生前的干预中来,那么今后就有可能较好地应对这一社会问题,从而让我们共同呼吸、共同生存的社会更加健全、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