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惊奇:剽窃篇

海冬青

  触电网络文学已经届满一年,先后登陆几十家文学论坛学习,在许多网站发表过作品,应该说收获良多。其中,我的好多作品,甚至包括我并不满意的作品都被各家网站转帖收藏。有人欣赏你的作品,当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可是某些人的喜欢比较过分,他们会直接把作品署上他们的名字。这就好象是明明是你的亲生子女,忽然被别人巧取豪夺,跟了人家的姓氏。这种行为在文学上,就是剽窃。
  为文者,只要一看到剽窃一词,无不咬牙切齿、深恶痛绝。剽窃,从另一层意义上说是对你作品的肯定。如果你的作品错字连篇,仅仅是小学水平,相信那绝对是安全的。
  我并不介意自己的作品被人转帖,只要注明我是原创作者就可以了。但是对于剽窃,一旦发现,我是会毫不客气的。
  某日,我去一个论坛浏览他们的精品收藏版,无意中看到一个眼熟的标题《小女子出招》。我相信这一定是我的作品,于是想打开看看那些评论。结果我意外地发现那张帖子的发表者竟然以作者自居,向那些跟帖的版主道谢。还真有如此无耻之人哪!既然我遇见了强盗,那么她就别想蒙混过关了。于是我在其后跟帖,我把此文的最早记录网址及我个人文集地址附上,请这位厚颜无耻的网民好自为之,也请管理员查实此事,还我一个公道。并且在这个论坛的散文版,以“原创”的形式重新发表此文。
  次日,我看到该站的管理员来回复了。他说当初这篇文章,那名网民是以“原创”发到散文版的。他读了以后,觉得不像是她能写出来的作品,就去质问她,不料她一下子就心虚了,从此不再来了。所以此文被他转放到收藏版去了。他为此向我道歉,希望我能继续发帖支持他们论坛。
  我这个人一向是吃软不吃硬的,一见人家管理员处理得很公正,而且言辞谦和,我自然也就没有了火气,此事到此打住了。
  不过,这篇《小女子出招》可能太受欢迎了,它引起的波澜并未就此平息。当我把它发到另一家新注册的网站,就有人跟帖说“应该是‘转帖’吧,怎么会是‘原创’呢?”
  奇怪了,我自己个儿写的东西,当然是原创作品了。所以我当仁不让地回复他:这是本人的原创作品,为什么要写“转帖”呢?如果你有异议,欢迎举报抄袭。你若有兴趣,可以去我文集中核实。
  我还真想看看又是哪个混蛋敢来不劳而获,但是他却没有再来回帖,害得我失去了一次捍卫自己作品的机会。
  去年国庆节之后,我去JY论坛发表旅游的游记作品。当时那里正在举办一次征文活动。我对这类活动向来不感兴趣。该站的散文版总版主雪一再给我发短信,邀请我参加征文比赛。我不得不给她个面子,于是同意参加了。他们搞了一个噱头,就是参赛的会员都必须使用论坛发付的马甲参赛,否则视为无效。
  雪总版主给我的马甲是“锦缠道”。我就用这个马甲发了两首诗,一篇散文和一篇散文诗。
  我的那篇散文是《最后一封信》。因为这篇文章,之前我只发到了很少的几个论坛,所以我想应该没有人会认出我来的。
  这次比赛让人大失所望,那些评委水平参差不齐,不断有人不懂装懂丢人显眼。
  一名评委,在我的散文诗后故作深沉地评说:“不像诗歌,也不像散文,不知所云。”
  我感到很好笑,于是回复她:所以这篇是散文诗。
  而另一位评委因为看不懂我作品中引用的词,居然说“文中的那些宋词有问题,不符合格律。”
  天哪!可怜她竟然没有读过清代纳兰公子的词,这回人可丢大了。
  我不得不临时给她上了一节文学常识课,然后我就去忙我的事情了,懒得再关注此事。
  谁知道就在我没有登陆的这两天出了问题。此次征文专门设置了一名穿着马甲的公证人。由他来监督参赛作品是否为原创,还是抄袭。
  我就纳闷了,参赛的会员都穿着马甲,他怎么能一一核实呢?
  但是,不得不佩服这个公证人的神通广大,他竟然真的翻出了我的《最后一封信》。在WT社区里,人家是收藏了这篇文章,注明“文章来源于中国作家网”,“作者是文字编辑。”于是这名公证人限定我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来澄清此事,否则以抄袭处理。
  我是在他通牒的时间之外登陆的,一看到此帖,顿时火冒三丈。这篇文章我曾经在中国作家网上发表过,也就是说他在指责我抄袭了我自己的作品。我把本文最早收录文集的时间以及发表在中国作家网的时间与网址,一一附上,并且对这位认真的公证人表示感谢。因为他提供了WT社区的地址,不然我还不知道那里没有署名地转帖了我的作品。
  我去WT社区进行注册,在论坛事务版发帖向管理员请教此事。我说不反对他们收藏我的文章,但是如果没有注明我是原创作者,那么我将视为是抄袭我的作品。
  几个小时后,WT社区的多位管理员跟帖解释此事,并且修改了那张转帖,重新署上我的名字,一再诚恳地邀请我做那里的驻站作家。刚开始那里的一名总版主还跑到我站来吹毛求疵,后来事情解释清楚了,大家反而成了朋友,两个网站还做了链接联盟呢。
  再说那家JY论坛。雪总版主后来跟帖和稀泥,她说那名公证人认为是别人抄袭了我的作品,所以才让我去澄清的。
  噢哟!好一招乾坤大挪移啊!她公然袒护自己人,胳膊肘向里拐,说谎的时候眼都不眨一下,真是老到啊!小女子我好生佩服哦!只是我这辈子是没有机会修炼到这种境界了。如此没有是非观念的论坛,我不屑再来。
  我的散文《兴安杜鹃》是仓促成文的,自己并不满意,又懒得修改,所以就只在我站发表过,然后就直接收录我的三个文集。一名会员读后很惊奇地跟帖子说“原来这篇文章是你写的呀!我在一本小说上读到了。”当时,我比他还要惊奇呢。因为这篇明明是散文,怎么可以当成小说来发表呢?不过很可惜他忘记了那本刊物的名称,所以我只能生闷气了。
  剽窃,涉及到法律与知识产权问题,不能等闲视之。如果写手们都无动于衷,岂不是姑息养奸?反而助长了剽窃者的气焰。我的作品都是心血凝成的,我爱护它们如同爱惜自己的眼睛。只要发现有这样卑鄙的行径发生,我会不遗余力地捍卫自己的作品,把反剽窃事业进行到底。